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第一阶段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从开展资源共享入手,通过广泛的共享在社会上引起更大的关注,为"共享工程"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从用户服务出发,更好地了解社会对文化信息资源的真实需求,从而避免在数字资源建设上的盲目投入;
(三)通过在联网范围之内的试验运行,对"共享工程"实施所涉及到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二、工作目标
(一)制定"共享工程"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组建国家中心;在有条件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区、市)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和300个基层中心;建立"共享工程"的运行机制;
(三)实现国家中心与分中心的联网、分中心与300个基层中心的联网;实现国家中心与文化部直属试点单位的联网。
(四)制定"共享工程"有关技术、业务标准规范。
(五)完成500GB数字资源的建设。
(六)初步完成可扩展的、实用的系统技术平台建设。在已实现联网的范围内开展以数字资源共享为重点的试验运行。
(七)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积极探索解决"共享工程"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方式,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结算系统。
(八)培训分中心与基层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培养一批 "共享工程"的业务骨干和技术骨干队伍。
三、实施内容
(一)调研、制定"共享工程"有关标准规范
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的首要条件是要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要尽早开始调研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重点制定与资源建设相关的系列标准和规范,并在各试点单位推广。
(二)提出资源建设实施方案,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后实施。完成不少于500GB的数字资源建设,并提供服务。
1.确定资源建设思路
充分利用图书馆已经形成的资源建设能力,以文化系统可控资源为主、突出文化特色,辅之以与大众生活、学校基础教育密切相关的百科类、科普类、法律类知识,迅速展开共享工程的资源建设。同时,进行部分基础信息资源的建设,为大规模的资源建设提供一个公共基础。
2.研制科学的文化信息资源分类体系,完善资源整合框架。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文化信息资源的分类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整合框架。
3.资源建设具体内容
--补充大量文化特色资源,即"共享工程"试验系统中女化源流和艺苑奇葩栏目中的内容,包括文物、善本特藏、典籍文化、古代诗词、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