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须知
兰州市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 严格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图书馆正常秩序和安全。
◆ 本馆设有视频监控安防系统,读者入馆应注意仪表,着装整齐,举止文明,请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 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请勿在馆内嘻笑打闹,入室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在室外接听电话。
◆ 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入馆,禁止带宠物入馆。
◆ 维护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请勿带食品进入阅览室。
◆ 请爱护本馆各种文献资源和公共财物,如有偷窃、损坏或恶意破坏,须按规定赔偿。
◆ 随身携带的手袋、食品、雨具等物品,请放入存包柜。
◆ 读者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进行疏散。
兰州市图书馆
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公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款规定及兰州市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兰州市图书馆对未成年人提供免费阅读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读者办证免收工本费,办证时需缴纳押金,退证时押金退还。
2、馆内公共场地、电子阅读设备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3、馆内图书免费借阅,电子图书、立体绘本及期刊只阅不借。借书超期将限制借阅时间。
4、免费向未成年人提供数字资源服务。
5、免费向未成年人举办讲座、培训、展览、绘本阅读、手工制作等各种亲子活动和阅读推广活动。
6、免费为学校开展课外阅读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开展未成年人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
欢迎小读者们走进兰州市图书馆,在书海中徜徉,在阅读中成长!
兰州市图书馆公开服务承诺
开展文明创优服务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需要,是树立图书馆人良好形象的需要,为强化“服务第一,读者至上”的服务理念,提高我馆读者服务工作的水平,打造服务精品,塑造窗口形象,为读者提供便捷、高效、优良的服务,兰州市图书馆特向广大读者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项目 |
承诺内容 |
全年开馆 |
三百六十五天,按规定时间准时开放。 |
文明言行 |
服装整洁、谈吐文雅、举止大方,微笑服务。使用礼貌用语,普通话服 务,“您”字当先,“请”字随口,“对不起”、“请稍候”、“谢 谢”、“欢迎再来”……给读者以亲切和温暖。与读者和睦相处、待人真 诚、友善。 |
首问责任 |
认真耐心细致地解答读者咨询的问题(未能及时解答时,应向读者说明原 因),并主动热情为读者介绍馆藏。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读者提出的 问题和要求全程负责。如属其他部门的事务,由第一被问人负责将其介绍 到相应的部门,由相应部门处理。 |
热情周到 |
接待读者主动热情,态度诚恳。服务中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坚持原 则,又不与读者争吵。对读者一视同仁,关心照顾社会弱势群体。 |
挂牌上岗 |
遵守馆纪馆规,挂牌上岗。说话轻、走路轻,在读者服务区内不闲聊,不 干私事,保持借阅环境安静整洁,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诚恳接受读者监 督,虚心听取读者意见。 |
限时服务 |
到馆新刊2日内上架,报纸当天上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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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办理图书借还、赔偿、超期处理、丢证挂失等,不怠慢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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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图书借阅证不超过5分钟;读者上机查阅资料,登记工作不超过1分 钟,及时提供光盘检索和复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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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查询在架图书、期刊不超过2分钟,查找过刊、旧报不超过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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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查询在架图书、期刊不超过2分钟,查找过刊、旧报不超过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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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期“新书通报”,每批图书做一期《新书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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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采购要精选博采,及时满足读者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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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到馆后,及时分类、编目,保证新书分编后3天内上架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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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必复,对在 “读者信箱” 中提出的建议或意见一周内反馈处理。 |
监督电话:0931-8588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