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内容
(一) 建立由国家中心、省级分中心、基层中心组成的网络
1、网络结构
"共享工程"的网络体系建立在国家现有的骨干通讯网络上,包括由光缆连接的传输网络以及由卫星接发的网络。网络节点由一个国家中心、若干省级分中心以及基层中心组成。结构为:
2.国家中心
国家中心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的管理中心,包括汇总资源和提供资源服务两方面的工作。各地加工后的数字资源提交给国家中心,由国家中心把所有资源进行数据整合并装入中心服务器,对外提供网络资源服务。
国家中心除了进行资源建设,还要提供以下网上服务。
(1)提供信息资源联合目录,方便用户得到资源目录。国家中心在更新数字资源的同时要更新信息资源联合目录。联合目录的发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 国家中心的服务器发布
◇ 刻成光盘对外发布
(2)提供数据同步接口,使各省级分中心和基层中心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数据的同步。对于网络条件较好的省级分中心和基层中心,可以通过互联网的双向交互,请求资源服务,进行数据下载,更新本地数字资源。
(3)国家中心根据用户请求对资源进行打包通过卫星广播方式发送。由于卫星广播方式没有用户数的限制,属于无冲突共享机制。形成相当规模后,成本较低,比较适合互联网不发达的地区。
(4)国家中心根据用户请求,定期将数据打包成光盘或磁盘介质,发送给其他分中心进行数据更新。
3.省级分中心
在全国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分中心,负责为本地区的网络用户提供服务;根据需要建立以行业划分的分中心,负责对某一类行业的用户提供服务。
(1)数据更新
省级分中心的数字资源来源于国家中心,根据各地方的网络条件,数据的同步方式分为以下几类:
◇ 在网络条件较好的地方,省级分中心可以通过互联网得到数字资源。
省级分中心根据国家中心发布的信息资源联合目录,选择所要同步的数字资源,发出同步请求,把中心服务器上的数字资源同步到本地,通过装入系统把数据装入本地。
◇ 数据同步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卫星传输。
省级分中心根据国家中心发布的信息资源联合目录,提交同步的数字资源请求。国家中心根据请求,通过卫星传输网频道定期发送相应的数字资源,省级分中心通过卫星接收设备接收数据,下载后的数据通过装入系统同步到省级分中心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