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者之城 书香兰州”阅读分享短视频大赛活动延期的通知
自2024年6月11日“读者之城 书香兰州”阅读分享短视频大赛活动发布以来,受到广大读者朋友欢迎和上级部门的肯定。为促使青少年读者积极参与活动,经活动组委会商议决定,作品征集及展播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之前已经投稿作品可再次完善后重新发送。现将有关其他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读者之城 书香兰州
二、主办单位
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兰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兰州市图书馆
四、参赛对象
全市广大党员、群众、热爱阅读的城乡居民及青少年读者。
五、作品内容
短视频作品以“读者之城 书香兰州”为主题,通过阅读感悟分享、推荐一本好书、经典诵读、记录阅读时光等内容形式,以鲜活的镜头语言、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重点展现新时代兰州文化旅游热,助力掀起全民阅读新热潮,为打造“书香兰州”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六、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及展播:2024年6月11日--7月31日
作品展播及评选: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七、作品要求
1.内容真实,积极向上;
2.参赛作品务必保证原创,视频内容完整,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权;不得剽窃或抄袭;若发现有抄袭他人作品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照片及视频产生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拍摄手法不限,表现形式多样,画面形象生动,故事真实感人,体现特色,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充分展现摄影和影视视频艺术魅力,视频适合在短视频平台播放。参赛者素材版权由其个人解决,因素材使用不当造成的版权纠纷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4.参赛者一经投稿,则代表授权主办方可以将参赛作品用于公开展示;获奖作品著作权为作者与活动主办方共享,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活动结束后,参赛者方可在个人社交媒体播出、推送其参赛作品;
5.作品可根据需要设置字幕、制作片头片尾和背景音乐。
6.所有获奖作品必须按要求提交视频原片,以便检验作品的真实性及评奖的公平、公正性;
7.格式技术要求。横屏拍摄,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视频作品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参赛作品统一格式为MP4,参赛作品大小不超过500M,适于互联网及短视频平台播放,不能添加水印;
8.参赛作品时长严格控制在1分钟—5分钟之间,不足1分钟或超出5分钟均视为无效作品,不予评选;
9.兰州市图书馆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作品展播平台
兰州市图书馆官方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等。
九、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一等奖2名,奖品价值300元;二等奖4名,奖品价值200元;三等奖6名,奖品价值100元;优秀奖10名,奖品价值50元;以上获奖人员均颁发奖品及获奖证书。
十、参赛方式
读者将参赛视频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zlibrary@qq.com,邮件正文填写作者姓名、年龄、联系手机号码、推荐书目等基本信息,邮件主题填写:“读者之城 书香兰州”阅读分享短视频。短视频所采用的各种素材版权由参赛者个人解决。
十一、作品评审
大赛进入展播阶段,读者可进入兰州市图书馆新媒体点赞、评论和分享。承办单位将邀请业内相关专家,并根据视频播放量、点赞量、互动量等信息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审,评审结果将及时在承办方等媒体公布。
兰州市图书馆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