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图书馆评估标准
发布时间:2013-01-04 11:22:59 来源: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本标准分七大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设施与设备 150分
二、经费与人员 140分
三、文献资源 160分
四、服务工作 290分
五、协作协调 80分
六、管理与表彰 90分
七、重点文化工程 90分
本标准分七大部分,共1000分,其中:
一、设施与设备 150分
二、经费与人员 140分
三、文献资源 160分
四、服务工作 290分
五、协作协调 80分
六、管理与表彰 90分
七、重点文化工程 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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