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图书馆积极贯彻学习宣传 《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8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兰州市图书馆多措并举、聚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的重要遵循、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动员全体职工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各项工作。二是以上率下,加强学习培训。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学习相贯通,组织全体馆员开展学习培训,全面系统学习《条例》总则、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四十九条中的具体内容,并在全馆大会、中层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会议上强化学习,力争学懂弄通,入脑入心。三是多措并举,营造浓厚氛围。把《条例》作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内容,纳入普法工作计划,通过新媒体微信、QQ群、网站、LED大屏、固定宣传栏、移动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各级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今后,我馆将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努力从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水平提升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创新思想、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工作新途径,通过改善软硬件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推广和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读者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