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图书馆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2018年5月14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示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兰州市图书馆获得一级图书馆荣誉称号。自2005年第三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以来,我馆至今保持这一殊荣。
据了解,此次评估定级拟确定全国上等级公共图书馆共计2521个,其中,一级公共图书馆953个,二级公共图书馆501个,三级公共图书馆1067个。兰州市公共图书馆中兰州市图书馆、兰州市西固区图书馆被评为一级图书馆,兰州市安宁区图书馆、榆中县图书馆被评为二级图书馆,皋兰县图书馆被评为三级图书馆。
此次评估,按照兰州市公共图书馆评估的总体部署,我馆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评估领导机构,认真学习和掌握评估标准,熟悉评估程序,认真查漏补缺,做好对县区馆的督查指导,保质保量完成了此次评估任务。
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的每四年一次的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不仅是对公共图书馆建设和服务工作的全面评价和考核,也是对地方政府在公共图书馆运行条件和服务保障方面的考评,是全面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此次评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对图书馆事业有了更多的关注支持和投入,达到了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