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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图书馆通过全国“一级图书馆”复评

发布时间:2010-02-25 15:39:00    来源: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是由国家文化部主办,自1994年以来每四年举行一次,评估定级不仅是对公共图书馆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促进图书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经过近几年的投入与建设,兰州市图书馆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目前拥有馆舍面积8727  平方米,馆藏各类文献50多万册(件)以上,每年接待读者44万余人次。在建成以市图书馆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支中心,全面覆盖村镇的全市文化信息资源网络体系的基础上,实现了“资源共享,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网络和共享平台,从而实现了全市图书信息资源和文化信息资源的全面覆盖。

    在此次评估迎检工作中,我馆成立了工作小组,按照上级要求,对我馆近几年来的办馆条件、基础业务建设、读者服务工作、业务辅导、共享工程、管理、表彰与奖励等七大部分的发展情况做了详细的资料归档,严格对照评估标准中的每一项指标要求进行整理并附加照片,文字材料详实、分类归档、目录清晰、标识准确完整。省评估小组来馆检查时,对我馆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最后以986分的好成绩顺利通过省评估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这充分说明了我馆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标准,这也是继第三次图书馆评估定级获得“一级图书馆”后,又一次获得此项殊荣。

    另外,在文化部公布的上等级公共图书馆名单中,我市的安宁区图书馆、西固区图书馆、永登县图书馆、榆中县图书馆均被评为三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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