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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图书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发布时间:2010-10-15 15:46:00    来源: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兰州市图书馆作为精神文明的窗口阵地,自2004年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以来,在省、市、区文明办的指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兰州市的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0年10月11日下午,以省文明办副主任高巨珍为组长的省、市、区联合检查组对我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会上,党支部书记张一平同志代表市图书馆就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情况进行了汇报。近年来图书馆在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的标准和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认真借鉴其它先进单位的创建经验,围绕领导班子、职工队伍、创建“六大建设”,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扎实推进,着力从“明确一个目标”、“ 把握七个关键”、“ 做到“七个结合””三个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创建档次和水平,不断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在考察的方式对我馆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在听取完汇报后,对我馆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评价。高主任指出:图书馆的创建工作目标明确,领导重视,制度完善,主题教育活动丰富,特别在队伍建设、公益事业、未成年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卓有成效。同时他也提出了建议,一是要继续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力度;二是要继续对照创建细则,补充和完善创建资料;三要做好宣传片的制作。

    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范文、副局长朱秀红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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