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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馆喜获甘肃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11-01-28 16:05:00    来源: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在最近结束的甘肃省第十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兰州市图书馆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隆重表彰,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是兰州市文化系统唯一一家、甘肃省文化系统近年来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我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区、局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大和谐创建力度,保持和发展了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在工作中积极开展创新服务,不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各项工作有声有色;领导干部团结协作,和谐共处,廉洁奉公,职工工作热情高涨,充分展现了单位上下奋发进取、求真务实的良好风貌。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在200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我馆在全省各行各业脱颖而出,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标志着我馆精神文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丰富了单位文化建设,也为我馆品牌建设锦上添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依托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光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一项工作,更好的服务于读者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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